伊金霍洛旗文明小课堂(五)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4
我知晓 我参与 我践行

齐努力 爱绿城 创文明

城市的文明建设需要每个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每一个小小的行动都会让文明的城市越来越美好!
今天起,文明小伊将为您带来
“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系列解读------市民素质显著提升,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伊金霍洛旗围绕市民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常态推进基础设施、文明交通、犬类管理、市容环境、物业管理等整治,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市场等公共秩序更加规范,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更加整洁。扎实推进干净城市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美丽农居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系列评选活动,树立文明样本、发挥示范作用,精美呈现文明伊金霍洛。


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系列解读------文明停车,从我做起

一、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将机动车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同向规范有序停入泊位,机动车停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

二、机动车不得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不得占用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绿色通道等停车泊位,非机动车的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的,应靠道路右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并快速驶离,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临时停车。

四、不长时间占用机动车公共停车位,提高机动车公共停车位的使用频次。


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系列解读------维护市容市貌,展示文明城市形象

《伊金霍洛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喷涂或者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违反规定,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喷涂或者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系列解读------争做文明养犬人

文明养犬 “宠”爱有方

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也是很多养犬人心中重要的家庭成员

随着养犬人群体的壮大

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狗狗为我们带来欢乐的同时

也不能忘了文明养犬的义务哦

文明养犬

“宠”爱有方

营造和谐文明城市


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系列解读------烟头不落地,文明在心中

一、广大市民要从我做起,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做到尽量少吸烟、烟头不乱扔,自觉将烟头扔进垃圾桶或“文明灭烟袋”,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让“烟头不落地”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和文明习惯。

二、要积极向身边人宣传健康、卫生、文明等方面的理念和行为规范并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健康文明的良好习惯。

三、要树立和发扬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在身体力行做好“烟头不落地”的同时,主动提醒、劝导和制止他人乱扔烟头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我们每一个人既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

更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

这些应知应会内容请熟知并积极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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