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曝光失信企业
来源: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针对失信惩戒对象,伊金霍洛旗水利局依法限制新增项目许可,部门联合齐惩戒。
【简要案情】
某煤矿技改项目向水利局申请取水许可审批,受理过程中,查询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时发现该煤矿为失信惩戒对象,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水利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严重失信信息主体,依法限制新增项目许可。因而对该煤矿技改项目取水许可采取不予审批的失信惩戒措施。
【点评】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的建立,构建起对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一旦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将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公司任职资格、信用贷款、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限制。本案中企业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促使企业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彰显了信用惩戒措施的强大威力,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