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商贸领域诚信经营倡议书
来源:伊旗工信和投促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也是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力量源泉。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大兴诚信兴商之风,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诚实守信理念。高度重视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学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经商、诚信兴商,杜绝一切制假售假、合同违约、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商务诚信制度。‌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夯实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基础;公示服务证照、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认真履行服务合同。

       三、强化科学管理。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工作,‌通过系统化地收集、‌整理客户基本信息与交易记录,‌构建一个全面、‌动态的数据库。‌将客户的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流程,‌作为一种风险控制的手段,‌有效指导信用政策的制定,‌优化收款策略,‌减少坏账风险,‌进而促进各企业的资金安全与良性循环。

       四、争做诚信经营表率。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客观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流通、虚假促销广告。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和互利合作,认真履行合同契约和承诺,平等交易、正当获利、竞争有序,共同努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五、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与消费者达成的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外部监督,自觉遵守承诺规范,全面践行承诺约定,用严谨的企业作风打造诚信品牌。

伊金霍洛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162号
蒙ICP备2021001455号-1
邮编:017200
电话:0477-86991277
邮箱:yjhlqwmb@163.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