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要求,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养,伊金霍洛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伊金霍洛旗“我是暖城文明人”评选宣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寻找和发现身边文明人、文明事,全面提升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质。
经过逐级评选、走访调查、复核审定等程序,伊金霍洛旗文明办决定授予刘振等8人2023年伊金霍洛旗“暖城文明人”荣誉称号。现将入选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伊金霍洛旗文明办联系。
联系人:郝雨龙
联系电话:0477-8691137
伊金霍洛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2023年伊金霍洛旗“暖城文明人”入选者名单(8人)
刘 振 男 伊金霍洛旗工商联
纳穆汗 女 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人民政府
刘 慧 女 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人民政府
何丽梅 女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
杨吉楞太 男 伊金霍洛旗城乡环卫中心
宋向军 男 伊金霍洛旗城投享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孙晓梅 女 鄂尔多斯市圣地园生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孟令志 男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